一、江苏省考公务员的要求和条件
江苏省考公务员需满足以下要求与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须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8. 满足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公务员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
《行政能力测验》涵盖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及资料分析等题型。
《申论》考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阅读理解、判断分析、语言表达、问题解决及综合写作能力。
考生应梳理自身学习情况,以课本为基础,结合笔记、试卷、掌握薄弱环节等,合理安排时间,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
速读记忆是高效的学习方法,通过激活“脑、眼”潜能,培养眼脑直映式的阅读学习方式。
将学习信息、知识点分类,制作思维导图或卡片,有助于条理清晰,便于记忆和复习。
二、江苏考公务员的要求和条件
3. 报考者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2月7日至1994年2月13日期间出生)。
4.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及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1年2月7日以后出生)。
5. 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执行。
6.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 符合《江苏省公安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及《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 满足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三、2023江苏公务员考试条件及要求
2023年江苏省考最新要求和条件如下:
2. 报考者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8日至2004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8. 符合《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等规定的条件。
9. 满足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或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2. 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照招考职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设区市市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
4. 定向招录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招录对象包括: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等。
5. 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招录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6. 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招录对象包括: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等。
7. 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招录对象为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等。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0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涉及刑事处罚、党籍开除、公职被除、失信联合惩戒等情形的人员,以及在国家法定考试中存在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者、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类型人员,均不具备报考资格。
报考者不得申请那些录用后即成为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同时,也不得申请那些其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对于明确要求具备基层工作经历的招考职位,报考者必须满足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要求。基层工作经历包括: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单位的任职经历;通过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毕业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基层单位)的见习经历或参与企事业单位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的工作经历也被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计算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请注意,文中提到的价格已经按照要求进行了上下浮动10%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