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吉林建筑大学正式发布了艺术类招生简章,其中书法学专业备受关注。该简章详细介绍了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内容,以下是具体内容,供考生参考。
吉林建筑大学2022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吉林建筑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土木建筑为特色的省重点建设高校,多学科协调发展。学校始建于1956年,是新中国首批建筑类专门学校之一。学校位于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名,开设53个本科专业,其中6个专业通过了工程教育认证,6个土建类专业通过全国土建类专业教育评估。学校致力于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形成了“三实型”人才培养特色,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
学校积极与国际高校合作,与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先后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举办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全校师生员工为实现“特色鲜明、域内一流、同类领先的应用研究型社会主义现代大学”的目标不懈努力。
二、学院概况
吉林建筑大学书法学院是目前东北、吉林省高校和全国建筑高校首家“书法学院”。学院秉持“心怀家国,德艺双修”的理念,以培养书法人才为主,积极开展书法学科建设,努力探索书法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之路。学院自2015年组建以来,已培养4个年级的在校本科学生316人。学院建有书法专业教室、段成桂书法馆、书法开放临摹馆等设施,办学条件居国内同类专业领先水平。学院聘请了多位全国书法名家和学者为名誉教授,现有教师22人,其中中国书协会员5人、中国美协会员1人、省书协会员7人。
学院成立以来,教师获国家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7项;参加国家哲学社科重大项目1项,主持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等。师生在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大型书法展赛中连续入展和获奖达200余人次。
三、招生信息
(招生省份、招生科类以及招生计划数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在志愿填报前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四、专业介绍
一、专业概述
中国书法,源于汉字文化,是一门独树一帜的艺术形式。“书法学”专业以中国书法和中国传统文化为核心,是我国高等艺术教育体系中的独特学科领域,承载着民族文化的特色。从先秦到现代,历代书法作品和书法家,如甲骨文、金文、简牍、写经、名作、名帖、名碑等,作为中国文化的核心内容和载体,它们与中国文化发展的紧密关系,以及在世界文化交流中的独特作用,都彰显了中国书法艺术(内容)的深厚底蕴和在世界艺术中的独特价值。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应具备扎实的书法学科专业知识、优秀的书法专业技能、鉴赏能力、研究能力,宽广的文化与社会视野,一定的社会管理能力,以及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毕业生能够在书法创作、理论研究、教学、艺术综合应用、文化产业、社会管理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三、核心课程
本专业主要课程包括艺术概论、美学原理、中国书法史、古代汉语、中国文字学、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篆刻、大字书法(榜书)、国画(花鸟、山水、人物)、书法美学、文献学、古代书论选读、中国书法批评简史、书法材料与工具、碑刻与拓片技法、书画装饰、书画鉴赏、书法与文化景观、书法与建筑文化、中国文化概论、中国美术简史、诗词格律及创作、文化产业管理等。
四、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在文化单位、文化管理部门、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书法艺术专业团体或研究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青少年宫、群艺馆、民办培训机构、出版社、报刊社、电视台、设计院所、广告公司、设计企业、文化企业等企事业单位,从事书法艺术研究、书画整理与鉴定、碑刻与拓片研究、创作、文化艺术与社会事业管理、书法教学、书法培训、书法创作和理论研究、美术编辑、设计、编辑和评论、艺术节目主持、书刊出版、广告策划、艺术品经营、企业管理及自主创业等工作。
五、授予学位
本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六、报考条件
1. 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相关报考条件,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机构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
2. 考生不受外语语种限制,不限文化课各科小分。
3. 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有关规定,我校投放招生计划且该省组织书法省统考(或联考)的省份,我校直接使用书法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按照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4. 考生所在省没有组织书法省统考且我校拟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国家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该省要求,协商在该省组织书法校考;考生需取得我校校考合格成绩方可报考我校。
七、校考安排
我校在吉林省设校考考点,吉林省考生需参加我校校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我校设校考考点省份相关信息如下:
省份:吉林省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4日-29日
考试时间:2022年1月21日
考点: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八、录取办法
1. 录取时要求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对于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 综合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再相同,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 学校按照不超过计划数的4倍确定合格人数。
九、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31-84566063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
邮政编码:130118
成绩查询(吉林建筑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
最新信息公布渠道:方式一:吉林建筑大学招生信息网;方式二:“吉林建筑大学招生资讯”微信公众号。
十、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吉林建筑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所有。如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