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常州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依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规定,常州工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将面向全社会公开选拔优秀高层次人才。
(一)应聘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法律法规,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
(二)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教学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台湾地区学生及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需遵守国家及我省相关规定。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回避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根据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20年3月13日后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岗位简介见附件1。
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程序,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招聘结果。
报名请发送邮件至cgyrsc@163.com,主题格式为“姓名+专业+学历(职称)”。
招聘岗位的相关条件及待遇详见常州工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
如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学校将根据需要组织考试,具体以常州工学院通知为准。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有对报考资格条件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学校将以电话或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逾期未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
学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证明)以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非应届毕业生(含上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考试程序分为试讲和面试两部分:
1.试讲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知识结构、语言表达等。
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5分。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背景、岗位适配性、逻辑思辨与沟通能力、职业道德及岗位认知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75分。
报考岗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后,学校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
学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常州工学院纪委办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8510051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
七、本公告由常州工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1.2023年常州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2.2023年常州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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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常州公务员报考条件2022
1、2022年常州公务员报考条件如下:
2、(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常州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3、(二)本次招聘对象户籍无地域限制。应聘者年龄原则上应低于35周岁(1986年9月26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9月26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持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9月26日后出生);持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可放宽至50岁(1971年9月26日后出生)。具体岗位对年龄的要求以岗位表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4、(三)报名者需在报名前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参加报考;海外留学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5、(四)工作经历的统计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天。工作经历应通过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进行证明。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6、(五)持有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以及持有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将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相关规定进行。
三、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职位是否拥有编制
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职位通常拥有编制;同时也存在编制外的工勤人员岗位。博士学历的应聘者没有特别优惠政策,但会受到重视。此外:
《新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有新规》
时间:2008-09-13【来源:常州日报】
我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新出台的《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的意见(试行)》自10月1日起实施,规定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社会化管理职工将统一实行工资市场化、管理合同化、保险企业化管理。
规范用工名称。新聘用的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劳务岗位用工人员等,统称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管理劳动合同制职工。
规范用工方式。遵循“从严控制,精简高效,先批后用”的原则,统一实行工资市场化、管理合同化、保险企业化管理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机关原则上在行政附属空编内或车辆编制数内申请使用社会化管理合同制职工。已经核定社会化管理劳动合同制职工数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核定的职工数内申请使用;未核定社会化管理劳动合同制职工数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原则上在空编数内申请使用。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不超过上年末职工数的15%。经批准使用社会化管理职工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新增进编的工勤人员。
(以下内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