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内容解析
1. 考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实施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
专业科目:针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进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2. 考试类别A类:综合管理类,通常涉及区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职位(选调、省属、国安等);B类:行政执法类,涵盖监狱、地税等(如镇江警校);C类:基层职位,主要指乡镇、街道等职位(村官选调)
3. 考试时间: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单项选择题,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150分钟,满分100分;公安专业科目为客观性试题,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江苏公务员考试具体内容介绍
1. 主要评估应试者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务员职责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2. 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中国近现代史、世界现代史等。
3. 其他相关内容包括2012年2月至2013年1月间发生的国内外重大事件等。
4. 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实务题、论述题、简析题、写作题、案例分析题、综合分析题、材料处理题等。
5. 根据A类、B类、C类试卷结构要求选取题型,各类试卷均包含客观题和主观题。
6. 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7.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国家机关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试卷内容涵盖:知觉速度与准确性、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等。
8. A类试题结构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和资料分析四个部分;
9. B类试题结构包括:知觉速度与准确性、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和资料分析五个部分;
10. C类试题结构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和资料分析四个部分。
11. 知觉速度与准确性主要测试应试者对符号信息筛选和快速反应的能力。
12. 数量关系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
13. 判断推理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
14.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语言文字交流和思考、迅速而又准确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
15. 资料分析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形、表格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的能力。
16. 考试题型均为客观性单项选择题。
17. 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
18. 《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等,测查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19.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应试者能够理解给定材料的主要内容,把握材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对材料所涉及的观点、事实作出恰当的解释。
20. 贯彻执行能力要求应试者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
21. 解决问题能力要求应试者运用自身已有的知识经验,对具体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或办法。
22.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应试者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
23.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科目详解
1. 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科目每年保持一致,但题型题量及难度可能有所变动。
2. 主要分为A、B、C三类考试。
3. A类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4. B类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5. C类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6. 省考行测主要涵盖:言语理解、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模块。
四、江苏公务员考试内容详述
考试包含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公共科目笔试实施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考试大纲可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查询。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除了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可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具体安排为: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在南京、无锡、泰州、淮安设置考点。
报考者需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1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其他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
面试前,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在面试环节,对于要求进行专业能力测评的岗位,相关测试的安排以及注意事项均会在设区市及以上的公务员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