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江苏户籍者能否报考江苏公务员考试
1、在江苏公务员考试中,若职位无户籍限制,外省人员只要满足报考条件便可报考;若职位有限制户籍,则外省考生将无法报考。
2、对于本科学历的社会人员,报考限制户籍的地区包括常州、苏州、无锡、镇江和连云港,而省直、南通、泰州、徐州、盐城、淮安、宿迁等地则不限制户籍。
3、报考者需满足以下条件:18至35周岁,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需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执行;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9、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内容为非江苏户籍者能否报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的全部解答。
二、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户籍限制解析
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户籍要求如下: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2、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省监狱、戒毒管理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规定执行。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和户籍范围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考录简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报考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需符合省、市2016年考录公务员的相关条件。
6、报考监狱、省属强制隔离戒毒系统职位,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一)报考本市及在宁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十)报考人员均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其他各类未就业毕业生均限我市(含江阴、宜兴,下同)生源或者已办理完落户我市手续。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配偶户籍在我市夫妻分居两地者、父母户籍在我市身边无子女者、符合随军条件的我市驻军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报考镇江市公安局专业要求为“监所管理类”职位的人员限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其他人员报考限镇江市(含辖市区)户籍或生源。
1、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未就业的本市生源人员可报考本市所有招考职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连所属机构招考职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本市所有招考职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连所属机构招考职位,不受生源地限制。研究生学历(全日制)人员、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报考本市所有招考职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连所属机构招考职位,不受户籍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人员限本省户籍。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职位按省司法行政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5年(含)前的毕业生限本省户籍;大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限徐州市户籍或生源;
2、报考公安机关、监狱系统的职位不限户籍;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在徐军人配偶、在徐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其他各类未就业毕业生均限我市(含江阴、宜兴,下同)生源或者已办理完落户我市手续。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在锡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在锡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市、县(市)的职位(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江阴、宜兴两地的,仅限报该地区职位)。
3、其他社会人员限我市户籍,报考监狱系统职位的不限户籍。军队复、转军人可凭我市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报考。
1、本市所有职位的报考人员,均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限本市户籍(报名时已经落户)或生源。
2、报考监狱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职位。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2016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限本市生源。
其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报考人员限本市户籍。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2、除上述第1条考录对象外,其他人员限本市户籍(2016年1月10日(含)之前落户,下同)。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10、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可在全市范围内报考;
以大专学历报考者,需具备苏州户籍;
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者(例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市、县市的职位;
11.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苏州生源的毕业生,若尚未就业且户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视同苏州户籍,可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社会人员中持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2016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其他人员限常州市户籍(指社会人员)或常州市生源(指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
报考监狱系统职位,不受户籍(指社会在职人员)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限制。
全面放开考生生源和户籍限制,全国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公务员考试:非江苏人可以报考江苏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吗
1、公务员招考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报考公务员不受户籍限制;另外,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市、县市的职位。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部分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3、若非应届毕业生,又不符合其他政策,则不能报考江苏公务员。事业单位方面,若无户籍限制,只要符合招考专业要求,均可报考。
4、更多详细信息请关注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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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外省人能考江苏的公务员考试吗
外地人报考江苏公务员考试,可参考以下江苏公务员招考公告:
1、社会在职人员中持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2009年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全省职位均可报考。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所在地的职位。
2、在南京(南京的简称)省级机关及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本省生源和户籍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均可报考。
3、各市及市级以下机关(单位)的职位,招考对象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并在招考简章公布。其中,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2月20日至1991年2月26日期间出生)。招考优秀村干部的职位可放宽至40周岁;招考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职位要求25周岁以下(法院在编人员和编外聘用的书记员或速录员,在法院工作满3年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4、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干部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需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公安、司法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应具备招警简章规定的条件。
7、需具备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