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公务员考试科目解析
1、贵州公务员考试通常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以及专业科目考试。以2021年为例,具体科目设置如下。
2、笔试部分为闭卷考试,统一科目。笔试内容涵盖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和《申论》(150分),其中《申论》实行分级考试,省级机关及市、县两级机关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3、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100分),具体范围可参考《贵州省2021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4、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面试也实行分级考试,省级机关及市、县两级机关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
5、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组织工作;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职位的面试组织工作。全省共设10个面试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面试考区设在贵阳市;市(州)面试考区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6、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民警察职位考生,将进入体能测评环节,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狱(所)医职位则不进行体能测评。
7、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考区体能测评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招录单位的省、市(州)主管部门负责本考区体能测评的实施工作。
8、省直及垂管系统体能测评考点设在贵阳市;市(州)体能测评考点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体能测评时间由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9、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贵州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10、体能测评中,未参加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如有异议或举报,应在测评结束后立即向监督员提出,事后再提出的不予受理。
11、以上为贵州公务员考试科目全解。
二、贵州省公务员考试科目概览
1、贵州省公务员考试科目主要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申论》实行分级考试,省级机关及市、县两级机关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
2、公共科目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50分,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
3、《申论》为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50分,省级机关及市(州)级机关职位考A类卷,县(市、区)级机关及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需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三、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内容详述
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申论》主要考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需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1、报考条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应届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政治素养,满足岗位工作及履职要求。
4、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最低大学专科学历。
5、符合国家教育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和资格。
四、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内容与分值占比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均为150分,具体分值占比为:常识(20分)、数量关系(15分)、言语理解(42分)、判断推理(43分)、资料分析(30分)。
公务员考试旨在选拔适合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录用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报考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应届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规定的其他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名流程包括:浏览报考信息、选定职位、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现场确认等。
各地公务员考试科目由地方自定,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要报考地方公务员考试的考生需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
中央及国家机关公务员的选拔流程涵盖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及面试两个环节。过去,公共科目笔试会根据A、B两类职位分别进行。A类职位需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的考试;而B类职位则仅需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专业科目笔试及面试的具体时间由招考部门另行通知。自2006年起,A、B两类职位均需参加相同的公共科目考试,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试题将分别命题。
国家公务员考试依据中央机关的招录职位分为三个类别,考试内容和招录政策各有不同:
笔试内容涵盖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而专业科目则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求设置。
面试的比例通常为3:1、4:1或5:1,只有通过笔试的考生,才能根据录用人数与面试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
2014年,湖南省的公务员面试采取了省市县乡四级联考集中面试的形式。面试前半小时,考官和考生分别通过抽签确定考场,考官实行100%异地交流。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露个人信息,仅需提供考号。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以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开透明,杜绝任何作弊行为。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
招录机关将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2014年,湖南省在公务员面试结束后,立即宣布了考生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