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云南省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缴费时间安排
1、2020年云南省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暂未公布,预计将于2020年4月初对外公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准备,云南事业单位考试网特此整理了2019年云南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信息,详情请见下文:
2、参考信息:2019年云南省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于2019年4月1日,招聘人数达810人。
3、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9:00至4月15日18:00。
4、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同样需要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流程。
5、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照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一个岗位。
6、考生自行维护报考申请信息,确保其真实、准确。网络报名不进行证书证件审查,考生需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考生需仔细核对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错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等问题的,责任自负。
7、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具体请见“笔试加分政策”问题解答),需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填写加分选项和加分材料。未选择加分或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相关加分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将在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确认,如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加分。
8、网络审核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至4月16日。
9、网络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对于计算机无法判定的情况(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选择“下面专业中未找到我的专业”以及放宽年龄、专业、学历条件的岗位),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人工审核结果将于24小时内返回。考生需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10、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核,要求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必须与证书证件上的内容一致。报考信息由报考者自行维护,请报考者认真校对,保证信息真实有效,填报不真实或错误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网络报名上传照片要求为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报考者需在网络相关页面按要求上传标准证件数码照片。网络报名不进行上传照片和身份证的审核,请考生按要求上传清晰照片和身份证。因上传的照片和身份证不清晰、变形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提醒报考者: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身份证,报考信息审核通过(无论是否缴费),不再允许任何修改,也不能改报其它岗位。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进入考场或无法通过复审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13、报名人员在网络资格审核通过后,需于2019年4月11日9:00至2019年4月17日24:00完成缴费。报名费为50元/科,合计100元/人,只能通过网上缴纳,不设现场收费点。
14、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先进行网络缴费,网络缴费后在退费环节进行退费。
15、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开考比例的,将根据缴费人数相应地裁减招聘人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有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另行通知。
16、免笔试的考生、因岗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招考的考生、重复缴费的考生,可办理退费。
17、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报名费用,待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再将缴纳的报名费用退还。
18、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19、笔试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考生在2019年5月14日9:00至2019年5月19日笔试开考前,登录红河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20、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21、原标题:红河州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2013云南红河州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及注意事项
1、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2、2013云南红河州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为红河人才网(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3、(一)简章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4、(二)红河2013年第三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2022年云南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公告【69人】
根据《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规定(暂行)》,结合工作需要,现将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州属事业单位考试调动岗位由考调单位编报,考调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红河州所辖县市、乡镇(街道)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作地在县市、乡镇的省属、州属单位);
2.新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年限须满5年、新聘用南部六县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须满5年(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前在基层的服务年限,不计入5年服务年限)。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若与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年限协议的,应遵守相关协议规定。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0月;
3.符合考试调动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30岁以下的,为1991年10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岁以下的,为1986年10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岁以下的,为1981年10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岁以下的,为1976年10月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追责问责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3.审计机关正在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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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试用期未满及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
2. 考试调动后即与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3. 自收自支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差额或全额拨款单位,差额拨款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全额拨款单位;
4.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岗位要求。具体报考岗位等级、职称、聘用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用人单位。
1. 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考试调动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本人如实填写《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管理权限报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1)《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工作岗位聘书复印件;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交工作经历证明;
(4)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和电子版(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
(5)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红河州人才市场一楼招聘大厅(州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对面,蒙自市振兴路1号州政务服务局一楼)。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
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调动资格。
4. 资格审查:各考试调动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考试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个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达不到公告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予以取消或相应缩减考调人数,允许该岗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9月19日17:00前到考调单位完成改报)。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调动。
领取准考证的地点:红河州农校综合楼7楼州人社局考试中心服务厅(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教园区内)。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考试调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 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内容范围为政治理论与政策、职业道德、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含国情、省情、州情)等。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2年9月24日下午14:00—16: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布。
2. 面试。面试可采取答辩、专业提问、情景模拟、实际操作、跟班作业、结构化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考试调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面试人数与岗位考试调动人数3:1比例范围内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前,因报考人员放弃造成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进入面试人员的条件依次从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因该岗位无人递补造成面试人数与考试调动计划数不足比例的,可进行差额或等额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由各用人单位自行通知。
需笔试和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由主管部门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其余岗位按笔试或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由主管部门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考试调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对象结合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试调动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要注意审核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及廉政情况等。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考试调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并在原单位和拟调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考试调动中因故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试调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红河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一)考试调动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考试调动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考试调动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考试调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考试调动资格。
(一)报考人员具有相应职称,单位无相应岗位空缺的,高职低聘,由本人在报名时提交书面。
(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如报名时未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不得参加此次考试调动。
(三)考试调动有关信息及时通过“红河人才网”发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在考试调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要求详见《红河州2022年度州级事业单位考试调动报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书》(详见附件5)。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732550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3069166
八、本公告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样式).doc
附件4:2022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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