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政审内容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政审的考察范围涉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与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多个方面。
通常,公务员考试的政审环节安排在体检合格之后,是考生录取上岗前的最后一道关卡。政审的对象是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对象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具备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素质能力,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清正廉洁自律。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公务员招录和其他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已登记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不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2、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罢工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影响公务员形象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后不满五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录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5、对报考省级机关的涉密等重要职位的人员,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录用后有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含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职位)的,除以上情况以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曾受过少年管教或近两年内受过治安拘留处罚的;
(2)配偶、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3)配偶、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因严重政治错误或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有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且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4)配偶、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有国(境)外的政治背景在考察期满30天后仍无法查清的;
(5)有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是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政审内容的全部解答。
二、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的流程是什么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的流程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缴费(缴费后才算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核→入面名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上岗。
报考者可以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查阅各招录机关的招录职位、招录人数、报考资格条件等信息。
报考者对招录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有疑问时,请与相应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报名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注册,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填报信息后,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对最终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报考者可通过网络提交复核申请。
报考者须认真核对所报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机关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录各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应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缴费确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可上传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中《报考指南》。逾期不办理网络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原则上缩减、合并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考者缴费成功后,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1.请报考者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附件中招录计划、报考指南(报考指南的具体阐释与本公告文本内容有同等效力)等资料,详细了解本次招录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上述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3.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4.报考者报名时须网络阅读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和《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若存在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和材料、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报考者需随时关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相应招录机关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以上是“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的流程是什么”的全部解答。
三、2014年黑龙江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的条件有哪些啊
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复审条件一般如下所示:
1.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确保录用人员的整体素质,分级分类划定了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为:省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139分、市级机关129分,县、乡机关109分,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法医职位104分。
2.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按职位依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该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本公告公布的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有关情况(详见附表1),是以考生准考证号码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与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无关。